图书馆入馆借阅管理规定

图书馆入馆借阅管理规定

学校图书馆主要为全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服务,为保证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和馆舍设施的安全高效使用,特制订本规则:

1、在编正式教职员工、注册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离退休教职员工,持校园卡(玉兰卡)刷卡或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图书馆。不得将校园卡借给他人用于入馆和借阅图书,如因借用而出现损害图书馆利益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入馆资格或校规校纪处分。不得伪造、借用和冒用他人校园卡入馆。

2、在校驻留3个月及以上持有“校园身份卡”的短期来校工作学习人员,持校园身份卡,可入馆借阅。持卡人归属单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须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在网上向图书馆确认担保,确保持卡人员在离校时,到图书馆办理报退手续并清退所借图书后方可为其办理其他离校手续或允许其离校。担保书不应因担保单位相关负责人发生变化而失效。如发现持卡人已离校且未清还所借图书馆的图书,须由担保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追回该持卡人所借图书,如未能按时追回,则视为丢失,由担保单位在一个月内按照图书馆的规章制度进行赔偿。如未能按时归还或赔偿未归还图书,图书馆将停止该担保单位后续所有持校园身份卡人员使用图书馆的权限。

3、外来参观和业务往来人员需事先与图书馆相应部门联系预约,在门卫查验身份证件和登记后进入图书馆。返校校友、来校访问参会等人员如要访问图书馆,可在门卫登记和查验身份证件后入馆。

4、短期来校人员,如有入馆需求,可申请办理“临时入馆证”,该证件仅具有入馆阅览权限,不可外借图书。

5、读者入馆,需注意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文明礼让。可携带个人学习用品(如书包、笔记本电脑等)进入阅览室阅读或自习,但不得携带大型设备装备、外卖餐品等;不得携带宠物入馆(导盲犬等除外);禁止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和违法违宣传品、物品入馆。图书馆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保证安全,在出入口、阅览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安装有监控设备,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前提下,进行监管和检查。

6、图书馆所有区域禁烟,不得在馆内抽烟(包括电子烟),不得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点火装置。

7、阅览书刊每次取阅限两册,阅后请放回书架原位置或本室的归还书刊车/架上。除拟办理外借的图书,各阅览室的书刊请勿带出本阅览室,不得随意丢放,以免造成图书归架整理的不便。

8、外借图书尽量使用自助借还机办理,特殊情况可到总服务台办理借出手续。因故临时取消外借意向的图书,请放置在总服务台或还书箱内。除借阅图书和办理了外借手续的物品外,其他图书馆实体物品禁止带出馆外。

9、请爱护书刊,文明阅读。不得在书刊上涂划、撕页或私藏书刊,如有违规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赔书、罚款等处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图书馆损坏图书、偷书及数据库恶意下载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以上处分。

10、请保持馆内安静环境,禁止吵闹、喧哗和大声交谈,手机请设置静音,请勿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使用语音播放设备需佩戴耳机并严格保证不影响到其他读者,否则管理人员和读者有权提醒、制止。

11、不得占座、抢座,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使用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占座物品丢失个人负责。

12、阅览室等处配置了读者用电源插座,仅供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充电使用,禁止使用其他大容量电器,禁止私自引接电源线、网线等。电子阅览室等处连接仪器设备的插座为专用电源,不得私自插拔和移动、拆卸固定设备的电源及其零部件。

13、请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研究间内、研讨区内的桌椅摆放,如有移动,请在离开时恢复原状。

14、请按照说明书指南,正确使用电梯、自助借还书机、自助打印机、读者用计算机、阅读机、朗读亭、空调、饮水机、储存柜、台灯等机械电子设备,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如发现故障,请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请勿触碰、移动和损坏馆内消防、水暖、照明、监控等仪器设备及其管路线路。因个人原因对家具设备造成的损坏,经估值后应予以相应赔偿和修复。

15、为保证纸质书刊安全和馆内环境卫生,走廊、自由活动区、休闲区等局部区域可以允许饮食,但藏书室、阅览室、研究间等房间禁止携带食品和白水之外的饮料入内。图书馆内禁止饮酒。

16、在图书馆内举办展览、讲座、研讨会等,需事先申请,得到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段内举办。禁止个人和小团体在馆内违规进行演讲、宣讲、展示展览、张贴海报广告等活动。

17、对图书、报刊、影像资料和数据库等资源的复印、扫描、下载和拍照,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18、读者离开座位时应将桌椅等摆放整齐,并将桌上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离馆时请带走所有个人物品,本馆不负保管责任。如有物品需临时存放,请使用专用的存包柜,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则请参阅其使用说明。

19、如遇紧急事故、消防演习和临时紧急闭馆等情况,读者应遵照管理人员指令,快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图书馆。

20、入馆读者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善意提醒和合理要求。有不明确问题、质疑或意见建议的,以及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到总服务台或各楼层服务台咨询和提出。对管理规定有反对或需要申诉的,可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