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课程复修重修规定

责任编辑: 日期:2021年05月26日 18:46

关于复修重修日语类课程的注意事项

选择复修重修综合日语(1-4)、日语听说(1-4)的同学,请注意如下事项:

复修重修日语类课程,需要保证出勤并按要求参加所有计入成绩的考试,遵守任课教师的其他规定,严格履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的规定。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课堂纪律规定》第三章规定:学生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旷课或迟到者在期末考试成绩中适当扣分,累计旷课三次或迟到五次及以上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规定:考试前教师要检查学生平时作业、实验报告等完成情况。对完成较差的学生、缺交作业(报告)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总数的1/3者,可以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记为旷考。

另外,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规定:对于选学重修、复修课程学生,如所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由本人申请,经任课教师批准可以免听重修、复修课程。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必须于开学初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课表、经任课教师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可以通过自学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是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核,取得该课程的成绩。未申请免听而不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按《大连理工大学课堂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因此,准备选择复修重修日语类课程的同学,请仔细确认课程时间和每科的具体规定,每科日语的考核方式,均有具体规定(详见附录),请务必研读,严格按照规定选课修课。不能满足条件者,慎重为盼!

开发区校区外语教育中心 日语教研室

2019年2月

附日语各科规定:

综合日语(1、2、3、4):

参加重修复修并能够正常上课的同学,最终成绩构成与应届学生的考核标准相同;参加重修复修并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构成,即使申请免听仍需同步参加学习通每课的测试作为平时成绩。另外,若缺席期末考试则该科目最终成绩为0分并取消补考资格。

注:自20级起“综合日语”课程因教学计划调整,教材变更为《大家的日语 第二版》。20年秋季重修复修“综合日语1”课程的同学要注意自行购买新教材,同时申请免听的同学要有自学新教材的心理准备,以免影响期末成绩。

日语听说(1、2、3、4):

参加重修复修并能够正常上课的同学,最终成绩构成与应届学生的考核标准相同;参加重修复修并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最终成绩由4次考试(期中笔试、口试,期末笔试、口试)成绩+网课成绩(教学视频、作业、测试、讨论)构成,不考虑其他因素,无故缺席任意一次考试,本科目成绩均计为0分。另外,缺席期末笔试或期末口试都将被取消补考资格。

 

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在外语教育中心日语教研室。(完)

 

外语教育中心日语教研室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