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高能耗设备申请流程

责任编辑: 日期:2024年04月08日 14:09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高能耗电器审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明确购买电器设备审批流程,合理有效利用学校电力资源,推进绿色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高能耗电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工资发〔2018〕1号),结合校区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高能耗电器是指:空调、热水器、开水器、电暖气(电暖炉、电热油汀)等设施设备。

第三条 高能耗电器审批不代替学校原有的设备购置申请、申报校产等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学校及开发区校区制度规范、要求。

第四条 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计划购置高能耗电器种类,选择对应的审批流程表。

第二章 空调审批

第五条 校区各单位安装空调,须事先提出申请,由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总务室审核后,经校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方可由申请单位按照校区制度规范的要求购买及安装,安装后须由申请单位和校区管委会总务室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合计至少3人)。验收单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及校区管委会总务室各留存一份。空调的日常使用管理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4〕133号)。

第三章 热水器、开水器审批

第六条计划安装热水器、开水器的单位,须将相关申请报至校区管委会总务室,由管委会总务室审核安装热水器、开水器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校区分管副主任审定后,由校区管委会按照内控要求实施采购、验收及维护等各项工作(至少3人参与)。

第七条 热水器、开水器选遵照以下原则:

1.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节能因素,切忌选择远超出使用需求的大功率机型。

2.对于2层及以上建筑,如果单台开水器可以满足相邻楼层的使用需求,原则上应共用一台开水器。

3.有开水房的建筑,开水器设在开水房;没有开水房的建筑,开水器位置应方便师生接水,不影响人员正常走动疏散;外形应符合建筑内美观要求,开水器的水电线路应做好安全隐蔽工作。

第四章 电暖气审批

第八条则上有集中供暖的建筑不允许购买电暖气采暖。

第九条 确有安装电暖气需求的单位,在校区管委会总务室现场确定安装方案后,由各单位提交申请,校区管委会总务室审批后,经校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方可由申请单位按照学校及开发区校区制度规范的要求购买。采购后须由申请单位、校区管委会总务室共同验收(至少3人),验收单一式两份,由申请单位及校区管委会总务室各留存一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未经批准,校区对使用单位或个人私自购买的高能耗电器不予登记校产,校区财务部门对高能耗电器设备购买及安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开发区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