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全体教职工: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实施办法》(大工委发[2023]34号)及《关于2023年学校七级管理岗竞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开发区校区管委会七级管理岗竞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岗位范围
2023年开发区校区管委会七级管理岗竞聘岗位: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总务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校园建设与保障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党委组织员、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生活服务室主管。
二、基本原则
七级管理岗位人员选拔推荐,坚持下列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公道正派、注重实际、群众公认;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担当,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团结协作。
5.能够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跑”要求,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敢担当,肯奉献。
(二)任职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竞聘七级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和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属学校聘用的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竞聘党务相关岗位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党龄要求。
5.为改善学校七级管理岗位人员年龄结构,为学校储备干部后备力量,鼓励年轻同志申报并在七级管理岗位上担当作为,30周岁以下优秀人员优先考虑。新聘任至七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现七级管理岗人员参加竞聘的,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以上年龄、党龄、参加工作时间统计截至2023年10月1日。
机构改革前,在同一科级岗位上任职超过两个任期的(8年以上),鼓励轮岗交流。
四、选拔工作流程
1.岗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七级管理岗位申报”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所在部门,汇总上交学校。
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内申报人员岗位申报时间为:9月9日-9月15日10:00,报名表经校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审批后提交至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综合办,过期不予处理。
2.资格审查:9月15日,校区管委会党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含申报外单位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选拔推荐:9月18日-9月21日,校区管委会成立七级管理岗位人员选拔小组,对报名本单位人选进行选拔推荐。
五、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纪律
1.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2.不得有任何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纪律
1.公正、公平地行使职责。
2.坚持回避原则。如与报名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领导干部,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实施办法》(大工委发[2023]34号)要求为准。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27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