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生活区3舍一层中间公建,该楼为学生宿舍,现用途为邮局,拟出租用途为快递驿站,租期五年意向,一年一签。
一、整体要求
1、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此项目所要招商的内容,并具备相应经营的条件及能力,且持有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的相关证照、资质或手续;
2、须具有与相应商铺管理相匹配的运营服务能力,注重服务与管理;
3、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皆取消参与资格;
5、非刑事犯罪人员,没有正在被刑事追逃和刑事审判。
二、经营范围限定
1、学校店面的经营项目要严格遵照每个店面规定经营项目范围,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饮食店,现场烹饪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噪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时间以及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行业。不得经营对学生健康有影响的噪音、油烟、臭味(异味)等项目;不得经营营业性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录像放映室(即"三室一厅")及网吧等;不得出售伪劣过期的商品。
2、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私自将该店面转租他人,若发现转租,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承租方承担,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赁期满(或中途提前解除租约)的交接处理
1、租赁期满或中途提前解除租约后,承租人固定在房屋上的所有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其他可移动的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2、承租人必须在约定的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所有租赁房屋交回招租人,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3、承租人租赁期满进行房屋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租金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四、竞价成功后学校需要核实承租人身份信息:
(1)与大连理工大学是否存在债务纠纷;
(2)是否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3) 与学校存在房屋租赁不良记录的承租人(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合同、私自改建扩建、围标陪标等)及其关联人员不得参与竞价。
如有以上情况,学校有资格取消其承租资格。
五、承租人要求及资格性审查材料
(1) 服务商须接受校园卡支付业务,自行购买专用POS机,且POS机支持网上支付;(2) 服务商须自行解决员工住宿和餐饮问题;(3) 服务商须接受校方定期及不定期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或师生投诉成立,校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在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事项时,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校方工作;(4) 提供产品价格须符合市场价格规律,不得高于市场价格;(5) 按期缴纳房租及水电费;(6) 员工要求:① 所聘人员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员工健康证、身份证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公安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件齐全。② 仪容仪表得体,着装统一,干净整洁,严禁人员使用学校资源、能源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③ 微笑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为师生解决切身问题;严禁与师生发生任何形式冲突。④ 具有防疫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8) 应有的资质须上墙悬挂在显目位置(包含营业执照、卫生许可、健康证等其他相关证件);(9) 不得超出学校要求的服务范围经营,如发现校方有权利终止合同;(10) 有义务对校方基础设施及物品进行妥善使用和保管,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私自改建、扩建、装饰学校场地及房屋。商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自行出资对门脸、名牌进行装饰装修,名字需按照统一规格命名。(11) 配合学校做好各类活动保障及对接工作,如校庆嘉年华,迎新,毕业,校庆等。(1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招租结果必须经大连理工大学学校会议审议批准后,才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意向竞价人在报名时即代表已充分知晓并且自愿接受。
具体要求详见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www.housecenter.cn/commerceRent/detail?id=baba380edacb45858d7b495cec111a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