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滥贴广告的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 日期:2017年09月04日 13:25

关于禁止滥贴广告的管理规定

学院各部门、学生社团及全院师生:

近期以来,校园内乱贴小广告、海报,随意悬挂标语条幅现象十分严重,破坏了校园环境,影响了学院的形象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保持校园的美丽、整洁,根据有关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禁止校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张贴、散发、涂写广告,悬挂条幅。

2、严禁在校园内建筑物墙壁、楼梯口、门柱、树木、电线杆、灯箱上张贴广告。各部门的通知及师生个人需公告的事项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张贴栏内。

3、确实需要张挂的海报、标语、条幅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准许悬挂、张贴于指定位置,在宣传栏悬挂、张贴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活动结束后,由申请单位或部门、社团负责及时自行清除。

4、学校定期对乱贴广告行为进行检查,对有乱贴行为者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特此通告!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总务科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