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通知

关于2023年开发区校区管委会七级管理岗竞聘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日期:2023年09月11日 15:21

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全体教职工: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实施办法》(大工委发[2023]34号)及《关于2023年学校七级管理岗竞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开发区校区管委会七级管理岗竞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岗位范围

2023年开发区校区管委会七级管理岗竞聘岗位: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总务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校园建设与保障室主管、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党委组织员、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生活服务室主管。

二、基本原则

七级管理岗位人员选拔推荐,坚持下列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公道正派、注重实际、群众公认;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担当,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团结协作。

5.能够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跑要求,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敢担当,肯奉献。

(二)任职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竞聘七级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和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属学校聘用的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竞聘党务相关岗位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党龄要求。

5.为改善学校七级管理岗位人员年龄结构,为学校储备干部后备力量,鼓励年轻同志申报并在七级管理岗位上担当作为,30周岁以下优秀人员优先考虑。新聘任至七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3101日之后出生)。现七级管理岗人员参加竞聘的,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1973101日之后出生)。

以上年龄、党龄、参加工作时间统计截至2023101日。

机构改革前,在同一科级岗位上任职超过两个任期的(8年以上),鼓励轮岗交流。

四、选拔工作流程

1.岗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七级管理岗位申报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所在部门,汇总上交学校。

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内申报人员岗位申报时间为:99-91510:00,报名表经校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审批后提交至开发区校区管委会综合办,过期不予处理。

2.资格审查:915日,校区管委会党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含申报外单位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选拔推荐:918-921日,校区管委会成立七级管理岗位人员选拔小组,对报名本单位人选进行选拔推荐。

五、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纪律

1.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2.不得有任何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纪律

1.公正、公平地行使职责。

2.坚持回避原则。如与报名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领导干部,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实施办法》(大工委发[2023]34号)要求为准。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27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