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校区管委会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开发区校区公开选聘内设管理岗(无行政级别)。有关条件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推动管委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选聘岗位
岗位1:主任助理
岗位2:网络服务办公室主管
岗位3:体育馆馆长
以上岗位为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内设管理岗位,无行政级别。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担当,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团结协作。
5.能够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跑”要求,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敢担当,肯奉献。
(二)任职条件
1.原则上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和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目前在开发区校区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自聘人员)。
3.每届任期三年,不能任满一届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一般不予考虑(法定退休年龄以换届时国家规定为准)。
4.近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
管委会党委将严格按照《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委会委员会内设管理岗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履行内设管理岗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有报名意向的老师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12日17:00前发送至管委会邮箱:kfqxq@dlut.edu.cn。
联系人:张志扬
电话:0411-62274490
开发区校区管委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