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现启动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依据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主讲教师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
理论课程根据学时和选课人数可酌情申请助教,具体方案如下表所示:
条件1:课程总学时 |
条件2:选课人数 |
8—16学时(含8学时) |
240人以上(含240人) |
16—24学时(含16学时) |
150人以上(含150人) |
24—32学时(含24学时) |
90人以上(含90人) |
32—64学时(含32学时) |
60人以上(含60人) |
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 |
45人以上(含45人) |
三、实验、设计、上机类及实践环节等课程设置助教岗位条件
(按照软件学院原订标准执行)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班型 |
实验助教人数/课程人数 |
上机助教人数/课程人数 |
专业必修课程 |
授课+上机 |
教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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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30人 |
授课+实验 |
教学班 |
1名/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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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
授课+上机 |
教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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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人 |
授课+实验 |
教学班 |
1名/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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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实践类课 |
授课+上机+设计 |
教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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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人 |
备注:课程性质如“授课+上机”,指的是所授的理论课有上机学时。
说明:
1.按照教学环节设立理论课程、实验、上机三类助教,分别负责课程环节、实验环节、上机环节的助教工作,工作任务分别布置,工作量核算分别计算。
2.助教必须修过本课程,并且通过教师的聘用考核,才能上岗
3.上机或实验,原则上任课教师需要有《上机指导书》或《实验手册》,助教必须熟悉课程的上机或实验指导。
4.任课教师制定上机或实验的助教指导记录表,要求助教对每次上机或实验落实到每一名学生上,做到100%的学生覆盖,并严格检查学生的情况,给出考核结果。
5.教师要充分安排助教的工作,最大保证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6.55岁以上的教授、副教授上课,每1门课(不受班型限制)可配1名助教。
7.教学督导组协同各教学单位,不定期检查助教工作,辅助任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
8.聘用助教人数标准,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可下浮5%。
9. 同一门课程由同一授课教师担任多个教学班,聘助教人数可按照多个教学班平均人数计算
10.每一门课授课类型助教可以兼作上机或者实验助教
四、研究生申请助教的条件
1、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
2019级、2020、2021级研究生优先担任助教工作。
2、上述硕士研究生选聘岗位后,剩余的助教岗位可由大四优秀学生自由申报,竞聘上岗。
3、每位研究生每学期最多承担2个助教岗位。
五、研究生助教须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须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3)。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上交至学院教务办,作为划分酬金等级和发放酬金的依据。
六、助教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调换所助课程,如临时有特殊变动,需任课教师向学院教务办申请。
七、助教岗位酬金按教学计划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下个学期开学初统一由财务处发放。
八、本次聘任的助教必须获得助教培训证书,如没有通过助教培训,请务必参加本学期的助教培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助教,考核按照不合格处理,停发助教酬金或不允许申请助教岗位。
九、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根据本单位所开课程的助教岗位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9月15日前完成《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lin1609@,不接受学生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院系审核后报送公共教学资源部公共教学中心。
各学院教务老师联系方式:
外语课程、公共实验课:王老师 信息楼419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本科课程:韩老师 信息楼313
软件学院本科课程: 杨老师 综合楼312
微电子学院本科课程: 金老师 信息楼205b
研究生(硕士、博士)课程:郑老师 综合楼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