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校区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开展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责任编辑:公共教学中心 日期:2021年03月15日 11:15


开发区校区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使助教工作成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的“双抓手”,校区公共教学资源部与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继续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发区研究生助教专题培训。

结合学校《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根据校区实际,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聘任办法(试行)》助教必须持证上岗,如未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将停发或者迟发本学期助教酬金

一、参加人员

本学期已聘任的研究生助教、拟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博士生。应聘助教岗位的大四学生必须参加本次培训,本校推免生参加培训并通过后可在9月份开学后到公共教学中心登记研究生学号补发证书。(获得证书的研究生、参加过培训但尚未发证的大四推免生可不必参加)。

二、培训内容

本次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为必修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317(星期三)下午12:20-13:20,地点:B202。请同学们提前10分钟到场,现场签到

每位研究生须完成2学时必修实体授课,并撰写结业报告一份。本次培训要求研究生本人全程参与并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课程性质

内容

学时

主讲

必修

角色的转变,能力的提升

1

王洁

做一位合格的研究生助教

1

赖晓晨

三.结业报告

结合培训学习内容谈收获及体会,对助教工作的理解、规划及设想等,字数不少于800字。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结业资格。结业报告电子版提交至ssdut_jw@163.com。模板详见附件3,文档命名:姓名+学号+题目。报告提交截止到2021324日,逾期不再处理。

四、其他

1.培训合格将颁发全校统一的“助教培训结业证书”。

2.以往参与助教工作但未获取证书的同学必须参加,以免影响到酬金发放。

3.为进一步提升助教水平,推动校区教学质量提升,结合全国教育大会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研讨会精神,每学期助教考核将增加答辩环节,具体答辩方式另行通知。

4.助开发区校区课程的研究生可以参加校部培训,需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完成每个培训环节并考核通过后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发放培训证书,相关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学生关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公布的通知,公共教学中心不另行通知。

5.公共教学中心联系人:王琳;电话:6227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