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校区关于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开展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责任编辑: 日期:2018年09月20日 09:03

开发区校区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使助教工作成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的“双抓手”,校区公共教学资源部与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继续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发区研究生助教专题培训。

结合学校《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的精神,根据校区实际,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聘任办法(试行)》(附件2),助教必须持证上岗,如未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将停发或者迟发本学期助教酬金。

一、参加人员

本学期已聘任的研究生助教、拟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

(获得证书的研究生、上学期参加过但尚未发证的大四推免生(此次用研究生学号补发证书)可不必参加)。

二、培训内容

本次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为必修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925日下午13:30-14:30,地点:B201。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每位研究生须完成2学时必修实体授课,并撰写结业报告一份。本次培训要求研究生本人全程参与并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课程性质

内容

学时

主讲

必修

做一位合格的研究生助教

1

朱鸣华

角色的转变,能力的提升

1

赖晓晨

    三.结业报告

结合培训学习内容谈收获及体会,对助教工作的理解、规划及设想等,字数不少于800字。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结业资格。结业报告电子版提交至ssdut_jw@163.com。模板详见附件三,文档命名:姓名+学号+题目。截止到930日。

四、其他

1.培训合格将颁发全校统一的“助教培训结业证书”。

2.上半年参与助教工作但未获取证书的同学必须参加,否则会影响到酬金发放。

3.联系人:李鹏;电话:62274465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聘任办法(试行)

附件3:心得体会

 

 

公共教学资源部公共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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