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18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的通知

责任编辑: 日期:2018年03月05日 14:13

 

根据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现启动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依据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主讲教师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

理论课程根据学时和选课人数可酌情申请助教,具体方案如下表所示:

条件1:课程总学时

条件2:选课人数

8—16学时(含8学时)

240人以上(含240人)

16—24学时(含16学时)

150人以上(含150人)

24—32学时(含24学时)

90人以上(含90人)

32—64学时(含32学时)

60人以上(含60人)

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

45人以上(含45人)

 

三、实验、设计、上机类及实践环节等课程设置助教岗位条件

(按照软件学院原订标准执行)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班型

实验助教人数/课程人数

上机助教人数/课程人数

专业必修课程

授课+上机

教学班

1名/30人

授课+实验

教学班

1名/50人

专业选修课

授课+上机

教学班

1名/50人

授课+实验

教学班

1名/50人

编程实践类课

授课+上机+设计

教学班

1名/50人

备注:课程性质如“授课+上机”,指的是所授的理论课有上机学时。

说明:

1.按照教学环节设立理论课程、实验、上机三类助教,分别负责课程环节、实验环节、上机环节的助教工作,工作任务分别布置,工作量核算分别计算。

2.助教必须修过本课程,并且通过教师的聘用考核,才能上岗

3.上机或实验,原则上任课教师需要有《上机指导书》或《实验手册》,助教必须熟悉课程的上机或实验指导。

4.任课教师制定上机或实验的助教指导记录表,要求助教对每次上机或实验落实到每一名学生上,做到100%的学生覆盖,并严格检查学生的情况,给出考核结果。

5.教师要充分安排助教的工作,最大保证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6.55岁以上的教授、副教授上课,每1门课(不受班型限制)可配1名助教。

7.教学督导组协同各教学单位,不定期检查助教工作,辅助任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

8.聘用助教人数标准,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可下浮5%。

9. 同一门课程由同一授课教师担任多个教学班,聘助教人数可按照多个教学班平均人数计算

10.每一门课授课类型助教可以兼作上机或者实验助教

   四、研究生申请助教的条件

1、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

2015级、2016、2017级研究生优先担任助教工作。

2、上述硕士研究生选聘岗位后,剩余的助教岗位可由大四优秀学生自由申报,竞聘上岗。

3、每位研究生每学期最多承担2个助教岗位。

五、研究生助教须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须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下载链接:http://ctfd.)。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上交至学院教务办,作为划分酬金等级和发放酬金的依据。

六、助教岗位酬金按教学计划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下个学期开学初统一由财务处发放。

七、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根据本单位所开课程的助教岗位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3月23日前完成《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p12345@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院系审核后报送公共教学资源部公共教学中心。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