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责任编辑:姜瑞勋 日期:2017年12月26日 14:36

引自:校教务处文件:http://teach.

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内容如下:

各学部(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在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间进行。教师请登录教务处主页,在“考试安排”内查询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第19周)。学生可以在本人的综合教务系统中查询具体的考场信息。

二、试卷保密

在试卷的交接、印刷、保管等环节,必须确保试卷的安全与保密,试卷须在考试规定时间开封。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泄漏试题、遗失和损坏试卷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三、监考安排

1、各学部(学院)按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期末考试安排”中规定的监考人数,安排本学部(学院)的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维持好考场纪律。

2、开课院系安排的监考教师担任本考场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其他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将座次表粘贴于黑板上,指导考生有序入座,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考试过程中,及时处理试卷、考生等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生试卷全部收回。

3、监考教师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应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及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审批表》,连同作弊材料一并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凡隐瞒不报、对作弊视而不见或有意包庇违纪考生事件者,将严肃查处。

四、学生须知

1、全校学生要发扬“学在大工”的优良学风,认真复习,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考场规则》的要求去做,争取取得好成绩。

2、学生必须按时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卡-注意证件必须清晰)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必须关闭一切电子通讯设备,否则按作弊处理。同时本次考试准备了附带相片的座次表,请各位考生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签到确认,考生不得自行调换座位。

3期末考试缺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的学生均不允许参加补考。

4、严格审批缓考申请,保证其程序公正、及时有效。如确实因住院或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按相应规定程序申请缓考。

五、组织实施

1、期末考试工作是整个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各学部(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2、期末考试前,各学部(学院)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签订诚信承诺书、借助官方微信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尤其要将考试的具体要求(严格清理考场,手机关机并放在书包内)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的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考试氛围。

3、日语考试请同学们带好耳机到考试地点,考试频率为78.0MHZ。

六、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请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考生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程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提交学生的考试成绩,以便各学部(学院)及时进行学生成绩单的处理。

七、补考

1、所有必修课程都有补考,请任课教师在2018年1月15日前将补考试卷送至公共教学中心(信息楼419房间)。

2、体育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3、本学期必修课程的补考安排在2018年2月27日-3月4日内进行。选修课程补考安排在3月7日-9日内进行。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请到综合教务系统中查询。

八、考场巡视

1、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考试工作巡视组,对各个考场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对监考不到位、考场秩序混乱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及时通报。

2、考试期间联系电话:84708594/8494—16 


                                  2017-12-26